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东太湖度假区、盛泽镇、平望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各财政分局;各区镇科技局(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财教〔2024〕44号文件精神,现将苏州市2024年度第十批科技发展计划共2笔市级资金下达给你们,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共下达资助企业18家,经费435.63万元,相应增列你们“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404)预算支出指标;科技金融政策兑现共下达资助企业58家,经费219.95万元,相应增列你们“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404)预算支出指标。本次总计下达资助企业76家,经费655.58万元。
请各区镇财政、科技部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并严格按照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促进项目早出成效。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