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确保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和项目合同要求。近期,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3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其中促进类17项,保护类8项(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本次项目验收采取集中会议和现场会议两种方式进行验收:

1.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项目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项目组织验收单位组织专家组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核验,现场考察并召开会议进行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及现场考察后形成验收意见。

2.其余项目采取集中会议验收方式。会议上先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实施情况介绍(10分钟),而后进行质询和答辩(5分钟),专家组评议,最终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材料要求

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审核意见页中项目承担单位意见加盖公章)(附件2);

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

3.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附件4)以及财务支出凭证材料;

4.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5.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提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及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4年4月8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以U盘形式报送,需包含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以及纸质件3套(项目验收书单独装订,其余材料编制目录及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提交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提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李越荣;联系电话:0752-2831292)。

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提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07室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庄新钮;联系电话:0752-2789870)。

五、其他要求

1.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并安排项目负责人和熟悉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参加项目验收。

2.请各县区局积极组织本辖区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1.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清单.xlsx

2.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doc

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模板).docx

4.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docx

5.恪守诚信承诺书.doc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