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各有关集群注册企业:

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集群注册企业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穗南自贸管办规〔2020〕1号)要求,集群注册地址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使用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万顷沙镇粤海大道九涌段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大楼两个集群注册地址已满3年的企业进行规范登记管理。请使用免费集群注册地址已满3年且托管服务合同已到期的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南沙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办理地址变更或注销登记。企业如逾期未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我局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变更与注销业务指引,可通过以下网页查询:

1.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1440115MB2E49804K4440125017047

2.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1440115MB2E49804K4440125017012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

   1.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变更与注销业务咨询电话:020-39914115

   2.南沙区市场监管局集群注册政策咨询电话:020-34687129

    3.南沙区市场监管局信用修复(经营异常名录)咨询电话:020-34687126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