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拟建设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红海湾农渔业区

申请用海单位: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用海概况:该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62.0182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非透水构筑物用海和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围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用海(二级方式)以及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二级方式),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项目主体工程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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