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稳定运行,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