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申报,并于2025年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与申报汇总表报至市商务局。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doc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8328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