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本单位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1.政策文件类(含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11条;2.调查征集意见11条;3.其他通知32条;4.部门要闻33条;5.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6.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1条;7.党务公开1条;8.法治政府建设1条;9.财政预决算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持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依法依规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予以答复。2024年我局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客观、及时。

(四)平台建设

以区政府网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通知公告等,通过海珠发布等政务新媒体、省市级传媒发布重要通知及惠企政策等,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

(五)监督保障

制定《区科工商信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管理制度》,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审读把关工作制度和检查纠错机制,对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遵循“凡发布必审批”的原则,实现“一文一表三审三校”防止涉密、涉及隐私内容信息挂网,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规范。按时提交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84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2000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1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1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2000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2024年,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栏目维护频率、发布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信息人员管理培训,善于发现并总结工作亮点、重点信息,加强信息审核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