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福建伐木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整体迁移条件,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附件:福建省2024年第一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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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科高〔2024〕138号及附件.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