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2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于2025年2月14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版刻录光盘各一式一份)。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我局已委托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协助做好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相关工作,不会向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219号).pdf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万海兵,电话:2228710)
(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联系人:徐小姐,电话:6907920,邮箱:member@zasto.org.cn,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二期3栋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