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等法规有关规定,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现依法对超过承诺期限(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不具备原许可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详细清单见附件)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特此通告。
附件: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清单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清单
| 序号 | 业户名称 | 许可证号 |
| 1 | 广州佳广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440100149756 |
| 2 | 中汇蓝图(广州)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440100149928 |
| 3 | 广州毅斌物流有限公司 | 44010014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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