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人力社保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10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集成电路、大数据和区块链等三个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