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根据《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及区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公示图件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199号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历史风貌区所属社区(牛湖社区、新澜社区、广培社区、樟坑径社区)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在线

http://www.szlhq.gov.cn/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16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保护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向我局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755-23335879

传真:23335757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保护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公示图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