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2023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申报指南》等规定,经受理、审核、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23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资金,下达资助项目6个,下达资助金额800万元。

请各有关企业备齐收据及详细开户银行信息资料,到市商务局办理有关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补充拨付奖励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