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2024年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牵头单位申请、地方推荐、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拟将浙江合成生物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家列入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21日到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高新处:0571-87059130;省财政厅经建处0571-87058476;省经信厅(机关纪委)0571-87056763。

附件: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拟培育建设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拟培育建设名单


序号中心名称牵头单位所属地区
1浙江合成生物制造业创新中心浙大国际科创中心杭州市
2浙江省高档机床关键基础件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宁波智能机床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
3浙江智能传感器制造业创新中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4浙江省氢能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市
5浙江省高性能碳纤维装备及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