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第二批)已下达。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烟台分团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下达的展位进行了分配。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24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在2月26日前反馈。

联系人:烟台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电话:0535-6016737

烟台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