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0〕138号)精神,鉴于《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吴中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2009〕2号)的部分内容已经被《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规定>的通知》(苏退役军人规〔2024〕2号)覆盖;部分内容已经被《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1〕2号)废止;部分内容已经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标准。因此,吴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向区政府申请废止《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吴中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2009〕2号)。

现根据相关要求,就《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吴中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2009〕2号)废止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653246766@qq.com;传真:67339025

2.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65892781

附件:《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吴中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2009]2号)

苏州市吴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