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2024年12月31日区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实际工作,现将《石景山区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5〕17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