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2024年12月31日区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实际工作,现将《石景山区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5〕17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