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重庆市2025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用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2025年3月)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