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2年全年家电促消费业绩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事项)使用分配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3日(共7天)

联系方式:肇庆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江滨西路18号,联系电话:0758-2827923)

肇庆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2年全年家电促消费业绩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事项)使用分配计划.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