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资环〔2024〕48号

丽水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3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88号),现将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预算下达给你市,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你市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3农林水支出”类级下相应项级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市根据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加快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建立项目建成后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政策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现“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分配明细表

2.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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