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数字医疗产业相关科技创新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支持推动信息技术(IT)+生物技术(BT)融合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支持产学研用主体联合申报。

(二)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申报主体开发出具有鉴别诊断和性质判定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该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获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型检报告。

2.通过优化原有产品的关键技术参数,开展以产品注册为目标的临床试验验证,并完成产品临床评价研究,需在2024年10月18日至申报之日期间,已获得NMPA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

3.申报主体针对临床诊疗需求,开发出可实现手术规划和治疗决策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治疗产品,该产品的算法、模型等应基本定型,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优化原有产品的关键技术参数,完成阶段性研发,并已开展小样本的临床试验研究;该人工智能辅助治疗产品需提供软件著作权或者发明专利(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型检报告)证明材料。

事项描述

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发具备鉴别诊断、性质判定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以及针对临床诊疗需求,实现手术规划和治疗决策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治疗产品,对产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产品,最高支持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封面及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临床实验或应用证明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NMPA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2025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8

电子材料打包上传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04-11至2025-04-30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