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相关实验室(研发中心)、高校院所及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入库机构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积极推荐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入库,认真填写推荐材料。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
邮箱地址:zl_202106@163.com
联系人:韦唯王晓雨
联系电话:0471-5699882、569988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办公楼706、708室
附件:
1.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入库申请表
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入库申请表.jpg
2.自荐报告
自荐报告.jpg
3.承诺书
承诺书.jpg
4.知识产权鉴定团体标准:
《知识产权鉴定管理规范》
知识产权鉴定管理规范.pdf
《专利鉴定管理规范》
专利鉴定规范.pdf
《商标鉴定管理规范》
商标鉴定规范.pdf
5.知识产权鉴定国家标准:
《知识产权鉴定规范》
(征求意见稿)
知识产权鉴定规范第1部分:总则.docx
知识产权鉴定规范第2部分:专利.docx
知识产权鉴定规范第3部分:商标.docx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