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鲁西新区科创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有关精神,2025年度我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计划内项目评价

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内项目如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评价需求的,可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集中评价。

(二)计划外项目(自选课题)评价

计划外项目采取集中评价方式,项目完成单位需将相关评价材料报所属县区科技局,由县区科技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市直各单位将相关评价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

二、材料申报要求

(一)每个项目材料需单独建档,并在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和专业类别。

(二)评价材料一式一份,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过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乾   崔宗民     电话:0530-5191600

邮箱:hzkjjfgk@hz.shandong.cn

附件:1.成果评价汇总表

      2.成果评价专业分类表

      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模板)

菏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