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鲁西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2025年度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通知》(鲁工信规〔2025〕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范围
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须纳入省级技改导向目录项目库(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磁悬浮产业优质技改项目不设限),且项目的实施主体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实际发生了贷款额(年度贷款额度不低于3000万元)和贷款利息。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省财政按照不超过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同一项目累计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限定为1个。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和项目符合省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线上申报流程详见《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报操作手册》,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组织申报
申请企业请于4月1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请报告纸质版报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级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核查,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4月23日前将县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请示文件及其包含的3项附件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中企业编制的申请报告纸质版3份)。
其中,3项附件包括:
1.《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汇总表》;
2.未获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的证明材料;
3.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联合评审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如实提供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实际到账数额、实际付息明细、担保费明细等原始资料。
(二)各县区要加强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贴息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 为准。
联系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王睿 0530-5310754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 刘盼盼 0530-5613705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通知》(鲁工信规〔2025〕51号)
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菏泽市财政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