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质量管控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90号)文件要求,有效整治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现就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加强生产质量管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的摸底工作,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产量、产品类型等基本情况,并组织企业填写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情况摸底表(详见附件)。

二、请各区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内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围绕产品质量控制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要求,保证送检材料真实性、代表性,准确反映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并按照检验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及说明书中标注燃烧性能等级。请各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产品出厂检验检测规范管理,鼓励同一样品的燃烧性能、导热性能检验检测由同一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并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相关检测结果;确需分包检测的,应使用同一样品。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情况摸底表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本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摸底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处、市市场监管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情况摸底调查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场监管委

2025年4月1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处董锡泉

联系电话:83602774

市市场监管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赵纲

联系电话:2718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