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组织2025年江苏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项目)入库工作,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且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当年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符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明确的具体要求。
二、基本申报材料
(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原件(附件1)。
(二)申请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或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经营者信用报告。
(四)符合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的具体材料。
三、组织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方式。
四、申报步骤
(一)企业申报“对外劳务合作支持”须登录“江苏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外派人员管理和服务系统”(网址:https://service.doc.jiangsu.gov.cn/SWT_WPRY/WPRYQYDLogin.aspx),进入“劳务合作支持”模块,逐条填写和上传资金申请相关信息,提交系统。其它项目登录“江苏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doc.jiangsu.gov.cn/zcq/index.html),进入“在线办理”—“综合业务”—“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资金申报和管理系统”逐条填写和上传资金申请信息,提交系统。
(二)在填报省级系统的同时,请申报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度江苏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项目)入库”—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须保持一致。
技术支持:4008696086
(三)纸质材料:在省级系统和园区系统同时提交成功后,根据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资金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1)将资金申报材料及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按顺序胶装成册(承诺书放在最前一页,承诺书必须签字盖章),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编写目录和封面,正面或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如果是多册的在正面和书脊印顺序数字。一式两份报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意事项: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须手签,使用签名章无效;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五、其他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均为4月22日(周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递交后无法修改。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二处:67068704、65003539、67068019
自贸局综合协调局协同创新处:66680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