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规〔2025〕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和需求,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府规〔2022〕4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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