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规〔2025〕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和需求,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府规〔2022〕4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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