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在朝阳区内规范经营的企业、机构和部门等。
(二)申报项目工程类原则上须已经实施完成,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达到含税项目总投资的90%(含)以上。年度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征集年内。
(三)近三年(至拟支持企业公示的截止日期)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所涉设备、工艺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中。
(五)资金支持对象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等。
(六)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支持范围的多个支持方向及朝阳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七)符合《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资金支持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事项描述
鼓励企业(单位)实施开展污水深度治理、汛期水环境末端治理等水污染物排放减排项目。
(一)通过工艺提级、设施升级、综合治理等方式在污染物排放达相关标准要求基础上,废水直接排入地表的,改造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30%的项目投资额给予奖励。
(二)鼓励水处理行业企业(单位)采取新建污水调节池等调蓄储存设施等方式开展汛期水环境治理,提高汛期污水收纳调节能力,减少汛期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改造后汛期同等降雨量情况下溢流时长或溢流总量相比改造前减少25%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30%的项目投资额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申报主体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朝阳区减污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项目实施合同、发票、竣工决算报告、结算明细清单及相关凭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8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9
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附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0
项目实施前后同等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1
项目验收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4-17至2025-05-06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