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文件要求,南京市2024年稳岗返还第四批发放单位名单已审核完毕,现对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20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到4月25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

2.南京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稳岗返还)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