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因《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轻纺工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2〕24号)部分内容违反2024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条款,拟废止《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轻纺工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2〕24号)。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因省级整改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废止《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轻纺工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2〕24号)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贺赟;电话:0857-8222580

(四)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574422329@qq.com

(五)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3楼,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轻工业科;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轻纺工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2〕24号)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