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经开区、高新区、太湖新城管委会,木渎镇、甪直镇政府:
现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函》(苏发改服〔2025〕1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函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在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中介服务、设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绿色低碳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消费、旅游康养等重点领域中在全国、全省行业排名靠前领先的服务业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25年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申请企业需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选择项目申报-主管部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
2.纸质材料:申请企业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2)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等);
②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③近两年研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项报告,或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中体现);
④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纳税证明;
⑤企业依法用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⑥企业自主品牌和商标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⑦其他可以证明企业行业龙头地位、研发实力、市场份额、市级以上荣誉等方面的材料。
(三)申报要求
请各地指导申报企业填写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各地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征求属地财政部门意见后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区发改委产业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注:以前年度认定的服务业领军企业(见附件4)无法申报本年度服务业领军企业。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劭屹 联系电话:65282832
电子邮箱:fgw.cyk@szwz.gov.cn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68555371
附件:
1.2025年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指南
2.2025年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书
3.2025年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请汇总表
4.前批次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
5.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函》苏发改服〔2025〕11号
苏州市吴中区发改委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