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航空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修订了《宁夏航空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5年5月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jjckdnx@163.com
2.传真方式请发送至:0951-5069422
3.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路416号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宁夏航空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字样,邮编:750001。
附件:宁夏航空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