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储备和出让行为,充分发挥储备排污权的调节平衡作用,支持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对《泉州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2025年5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qzhbjck@163.com。

二、登录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网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https://sthjj.quanzhou.gov.cn),通过首页进入“互动交流”,在“民意征集”栏目中提出意见。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