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工信发〔2024〕60号

各区县工信局:

为进一步弘扬工业文化,提高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工作水平,根据《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甘工信发〔2023〕223号)精神,省工信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附件1)。

(二)产权明晰,申请主体明确。

(三)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并有效施行。

二、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省级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申报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市工信局审核后报省工信厅。

(二)各区县工信局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将初审后的申报资料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3),随文报送市工信局。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工信局要深入挖掘当地工业遗产资源,全面摸底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项目,积极培育指导,做好推荐工作。被认定省级工业遗产企业根据《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二)请各县区工信局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一栏下载。

联系人:徐斌联系电话:0931-8775346

电子邮箱:30857419@qq.com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