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应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且签订的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三)申报主体应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的技术受让方。
事项描述
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创新联合体开展一次性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根据成果产出绩效情况,按上一年度相关合同实际付款额最高10%的比例,最高支持5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通州区创新联合体后补助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上传经备案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上传上一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相关发票(2024年度开具的发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04-28至2025-05-14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