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应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且签订的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三)申报主体应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的技术受让方。

事项描述

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创新联合体开展一次性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根据成果产出绩效情况,按上一年度相关合同实际付款额最高10%的比例,最高支持5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通州区创新联合体后补助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上传经备案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上传上一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相关发票(2024年度开具的发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04-28至2025-05-14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