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2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4月23日
洛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科技计划项目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整体思路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对接中的重大任务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形成分类管理、多元投入、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科技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更加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更加注重资源统筹和协同联动,更加强化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逻辑,改革课题凝练、评审立项、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等体制机制,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
2.突出企业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创新动力强、企业家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准的优势,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培育打造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集群。
3.强化产研融合。坚持把创新落到产业上,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开展有组织科研,加快标志性产品研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4.加大多元投入。坚持多元化筹措资金,加强校地联动、政企联动,引导高校、企业、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投入,支持相关机构对承担相关项目的科技型企业开展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
二、重塑项目体系
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布局,以及科研项目管理运行市场化改革要求,结合重点工作和政府财力,重塑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形成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科研项目、基金推送项目,其中科技计划项目包括洛阳市指导性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指导计划项目”)、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公益科研项目”)、洛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三类。
(一)科技计划项目
1.指导计划项目,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实施主体,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农业特色产业和社会民生领域重大技术需求自主选题,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并在一定实施期内开展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活动,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后自行组织结项,仅给予备案立项,无财政资金支持。
2.公益科研项目,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实施主体,围绕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两大领域,开展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示范推广应用,立项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并在一定实施期内开展项目研究,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后,按照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给予相应财政资金后补助的科技计划项目。每年立项不超过30项,单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的,按照核定的项目研发经费总额的50%拨付后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软科学项目,以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为实施主体,围绕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研究、产业创新与技术预见、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区域高效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研究,立项后由财政给予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前资助并在一定实施期内开展课题研究,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后进行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每年立项不超过10项,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签订任务书后一次性直达项目承担单位。
(二)联合科研项目
市科技局联合龙门实验室设立联合科研项目,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与区域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洛阳优势主导产业共同开展重大技术需求挖掘和科技成果本地化应用,重点依托龙门实验室在新材料、智能装备等领域的技术积淀和人才优势,由龙门实验室独立或联合需求企业开展“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实行团队共建、项目共研、成果共享、风险共担,探索建立“产业链骨干企业+开放创新平台”重大项目攻关科研范式。
(三)基金推送项目
市科技局与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常态化科技项目推送机制,结合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重点围绕“四新一装备”风口产业和人工智能、氢能储能、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领域,优选推送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进行投资决策,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
三、创新体制机制
(一)改革科研项目选题凝练机制
1.公益科研项目、软科学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或向相关职能部门定向征集亟需解决的重大公益技术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结合相关规划任务进行主动设计,凝练形成项目指南。
2.联合科研项目,建立企业“出题目”与专家咨询论证相结合的重大创新课题凝练机制,从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性、实施可行性等维度评估需求优先级,形成重大攻关任务清单。
(二)改革科研项目评审立项机制
1.公益科研项目、软科学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综合项目评审意见、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既往科研业绩、信用记录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立项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
2.联合科研项目,联合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联合专家委员会组织技术、产业、财务等专家进行评审,市科技局、龙门实验室联合审定立项项目。
(三)改革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1.指导计划项目,建立项目备案制,由项目实施单位自主开展项目实施管理、结项验收工作,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伦理、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公益科研项目,采取“揭榜挂帅”组织方式,谁有本事谁揭榜。在同一项目中,对综合评价结论接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项目,实行“赛马制”平行研究、并行攻关。
3.软科学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团队配置权、经费使用自主权。项目实施“里程碑”式管理,项目中期开展节点目标任务督导。
4.联合科研项目,由龙门实验室主导项目管理,纳入龙门实验室科研项目体系,执行龙门实验室科研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四)改革科研项目经费投入机制
1.指导计划项目,项目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落实,仅备案立项,无财政资金支持。
2.公益科研项目,采取财政后补助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完成后按照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确定补助额度,单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的,按照核定的项目研发经费总额的50%拨付后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原则上每年立项数不超过30项。
3.软科学项目,采取财政前资助方式,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实行经费包干制,落实科研经费直达机制,签订任务书后一次性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每年立项数不超过10项。
4.联合科研项目,项目经费由龙门实验室和需求企业保障,按照龙门实验室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切实担负起落实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改革的责任。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推动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二)健全政策制度。市科技局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制定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前置审核等程序,切实把各项改革举措固化为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预期,增进共识,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积极推进改革成果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