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因《毕节市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版)》部分内容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的通知》《省医保局关于加快推进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落地应用的通知》相关规定不符,结合上位规定和毕节市实际,拟修订《毕节市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版)》。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要求,现将《毕节市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1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提出。

(一)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二)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安平;电话:0857-7153879 

(三)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18798040958@163.com

(四)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碧阳大道贵阳银行12楼,毕节市医疗保障中心医药服务科;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毕节市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毕节市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版)》修订说明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