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更好发挥市级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2〕87号)进行修订。为此,我局牵头草拟了《河源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征求各县(区)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0日。

二、意见反馈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储备与调控科反馈宝贵意见和建议。反馈时,请务必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通讯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53号市发展改革局305室

传真:0762-3186200

电话:0762-3389551

附件:《河源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河源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说明.docx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