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清保因保管不善,将鹰国用(2015)字第5099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应清保
2025年0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