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清保因保管不善,将鹰国用(2015)字第5099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应清保

2025年0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