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茂名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5月14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茂名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0668-2274590。

附件:

2025年茂名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审核通过名单(第二批).xlsx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