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拟废止9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在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以真实身份(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向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标准化管理处提出。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邮编:130022。同时将上述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信箱:104100514@qq.com。

 

联系人:张越

 

联系电话:13404368261

附件:拟废止9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目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5月13日

来源:标准化管理处

初审:孙德民

复审:许洪波

终审: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