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等文件要求,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6日。

电子邮箱:yfgk3279933@126.com

通信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517000

附件:1.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