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部署,支撑实施“场景福地”示范应用行动,做好场景宣传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福田场景超市”宣传服务,并对有关服务进行采购。

一、采购事项名称

“福田场景超市”宣传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30个自然日内。

三、采购事项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书。

四、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及报价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具备宣传服务能力,能制作宣传视频的机构,政府机关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丰富的优先、具备影视视频制作相关资质的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信誉良好,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被相关行政部门立案调查。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总费用不得超过12万元,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书:

申报书编制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书。

申报书统一按顺序编制成册,编好页码,按要求签名、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一式4份,密封好按照要求报送。

(二)纸质资料报送时间和地址: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到5月21日,报送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303B室。

(三)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0755-82918333-2611。

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