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因保管不善,将赣(2022)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0221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艳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