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哈密市汽车购新(无车记录个人消费者)补贴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总书记 关于促进消费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释放“五一”、端午和古尔邦节消费潜力,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哈密市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新车购置时间(购车发票开票日期区间):2025年5月1日10时00分00秒至6月15日23时59分59秒(资金使用完即止)。

(二)政府补贴电子消费券使用时间:自获券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23时59分59秒。

二、活动对象与条件

每位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仅限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条件如下:

1.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公安交管系统本人名下无车登记记录;

2.在哈密市域内(不含兵团)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9座(含)以下、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乘用车新车;

3.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在10万元及以上。

三、活动实施

(一)补贴标准

购车发票金额

(万元)

购买燃油乘用车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

使用规则

补贴消费金额

补贴消费券金额

申领的消费券面值为100元,可在哈密指定商户使用,每消费100抵扣消费券10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一次使用一张或多张

10≤X15

8000

10000

15≤X

10000

12000

(二)消费券设置

本次活动政府补贴电子消费券,单张面值100元,由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负责发放。消费满100元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进行抵扣,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政府补贴电子消费券发放根据消费者申领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于哈密市域内(不含兵团)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后附)购买新车,通过云闪付APP进入“政府消费券”—“地州政府消费券”—“哈密市政府消费券”专区,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资料申领政府补贴电子消费券。

(四)申领资料

1.按平台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2.上传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上传购车支付凭证(补贴申请人购车付款的银行卡刷卡消费POS机打签购单);

4.上传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第一联);

5.上传机动车行驶证;

6.上传购车证明(车企出具);

7.上传购买新车乘用车车辆图片;

8.上传购车个人消费者出具的《2025年哈密市汽车购新(无车记录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承诺书》;

(五)使用方式及规则

1.消费者获取政府补贴电子消费券后,在哈密市参与活动的商超、餐饮、加油站、家电、手机、汽车(用品)等核销场所,通过云闪付平台支付即可核销(具体核销场所名单以“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公布名单为准)。

2.过期未使用,视为消费者自愿放弃优惠名额,活动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将收回。本次活动消费券不可提现、拆分。

3.所购汽车发生退货,若消费券未核销的,由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对已发放消费券进行召回;若消费券已核销,则由对应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追回已核销券面相应补贴资金。

4.因消费者提交申领信息不及时、上传资料不全、图片不清晰或填报信息错误等情形,影响政府补贴电子消费券发放或未成功申领,由消费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5.本次购车补贴消费券发放活动只针对个人消费购买乘用车新车(不含皮卡车)。

请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公布的参与企业名单及相关细则,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申领和使用补贴。活动咨询电话:0902-2322591。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哈密市汽车购新(无车记录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承诺书

2.2025年哈密市汽车购新(无车记录个人消费者)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3.2025年哈密市汽车购新补贴(无车记录个人消费者)活动参与核销企业名单

                               哈密市商务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