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457号)有关规定,我局已完成2024年度知识产权延期项目验收评审工作,现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13日。在此期间,对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所反映的问题需真实、明确、具体,并提供调查核实的有关证据材料。匿名且无明确证据材料,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俏密,0660-3802002

电子邮箱:swzsbhk@126.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2024年汕尾市知识产权延期项目验收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备注
  1  汕尾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项目  广东省地理标志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