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孵化平台运营机构。
(二)产业孵化平台应围绕主导产业定位,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和特色,持续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及优质项目。
(三)产业孵化平台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
(四)产业孵化平台拥有高水平运营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领域产业的从业背景,以及投融资、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5名。设立天使或创业投资基金,或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早期项目投资。
(五)具有显著孵化效能,能够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进程。已培育或储备优质创业企业和团队不少于10家,能够引入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动相关领域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区域创新创业环境优化提升。
(六)与领军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紧密合作,开展高水平的创业辅导、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国际化发展等专业化服务,联合为培育的优质创业企业和团队开放研发需求、市场订单、应用场景等资源。
事项描述
采取事前补助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孵化平台运营机构,根据孵化项目数量和质量等绩效情况,连续3年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通州区产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15至2025-05-21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