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孵化平台运营机构。

(二)产业孵化平台应围绕主导产业定位,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和特色,持续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及优质项目。

(三)产业孵化平台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

(四)产业孵化平台拥有高水平运营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领域产业的从业背景,以及投融资、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5名。设立天使或创业投资基金,或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早期项目投资。

(五)具有显著孵化效能,能够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进程。已培育或储备优质创业企业和团队不少于10家,能够引入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动相关领域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区域创新创业环境优化提升。

(六)与领军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紧密合作,开展高水平的创业辅导、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国际化发展等专业化服务,联合为培育的优质创业企业和团队开放研发需求、市场订单、应用场景等资源。

事项描述

采取事前补助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孵化平台运营机构,根据孵化项目数量和质量等绩效情况,连续3年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通州区产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15至2025-05-21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