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农贸市场特点,我局起草了《沈阳市农贸市场信用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对该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4日。
联系电话:024-24011745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为促进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农贸市场特点,我局起草了《沈阳市农贸市场信用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对该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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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