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洛阳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我局拟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项目进行奖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6日。

二、申报要求

(一)在洛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二)企业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全国各地高校院所(含设立的研究院、专利运营机构等)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单个合同实付金额不低于10万元或多个合同总实付金额超过10万元;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时间在2023年3月27日-2024年7月31日之间。

三、申报材料

(一)《洛阳市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奖补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材料;

(五)企业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及银行划款凭证等;

(六)中小微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日之后)。

四、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申请材料用A4纸装订,确保内容清晰可辨。申报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前报送到洛龙区政和路1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5室(联系人:常远联系电话:63196139)。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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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奖补项目申报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