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卫发〔2025〕38号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卫生健康、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持续提升全市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加速形成医学领域新质生产力,高标准推进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遂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遂科技规〔2024〕2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遂宁市卫生健康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地在遂宁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能够做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障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协议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并具有充足的与申报项目紧密相关的前期工作成果。具体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要求见申报指南。

2.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其第一执业单位。

3.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4.申报人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

(三)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涉及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2.同一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含牵头申报项目)。

3.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进行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临床研究相关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

5.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申报单位应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组织伦理审查,并出具明确的伦理审查意见。

6.本次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

7.项目负责人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得申报。

二、考核内容

该项目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迫切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项不超过20项(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申请经费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3。(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考核指标,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二:

1.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论文不少于4篇;

2.申请软著、专利不少于2项;

3.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始创新性的诊疗方案不少于1个;

4.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

三、申报方式和时限

实行线下申报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7时。

四、申报流程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流程

按照《遂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遂科技规〔2024〕2号)要求,2025年度的申报项目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园区社事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名义的立项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6份)及电子档(PDF版本);

2.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组织管理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逐级转发到辖区内所对应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组织好科技项目遴选、审查推荐等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供满足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材料。

(四)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申报单位要为申报项目提供必要支持,为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阚婷婷   联系电话:0825-2655021

附件:1.2025年度遂宁市卫生健康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遂宁市卫生健康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  

目申报书

3.2025年度遂宁市卫生健康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2025年度遂宁市卫生健康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研究

开展有效与规范的传染性疾病实时监测、预警和防控技术研究;儿童呼吸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HIV感染与AIDS等重要传染病早期干预与防治技术研究等。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诊治方案和防控策略优化;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应对策略;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精准评估技术平台等方面研究。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自主核心技术与设备、重要生物威胁病原体防控关键技术、生物安全事件综合应对和应用示范等研究。食品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体系、食品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技术创新研究。特殊和极端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健康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适宜的卫生工程、个体防护技术和系列装备;研发重点职业病预防诊疗救治新技术,建立相应作业人员诊疗救治和健康促进技术体系。

二、重大疾病防控研究

重点围绕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重大非传染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症、痛风、老年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等)及其主要并发症,开展临床诊治新技术、新方法及综合治疗方案研究。探索肿瘤治疗新靶点,研究针对不同肿瘤的靶向及免疫防治等新技术新方法;心脑血管健康评估技术体系和新型防控技术体系研究,深入研究心脑共病的关键机制与综合干预技术,建立多维度心脑共病个体化干预新方法;重要呼吸道疾病发病机制及防治新技术研究,研发适用于社区与基层的重要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个体化识别与干预技术,开发针对呼吸系统急危重症的自动化、智能化预警系统与防治新技术;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症、痛风等重要代谢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开发运动、营养、心理等多种非药物干预新技术和体重管理适宜技术,研制适用于妇女、老年等特殊人群的代谢性疾病个体化防治方案。

三、常见多发病防控技术(特色技术推广应用)研究

针对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我市专科特色病种开展具有创新优势的诊疗与康复优化方案研究。常见多发病防控与护理照护新技术,防治新方案、新产品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等研究;焦虑、抑郁等精神疾病发生机理及干预手段研究,建立适合遂宁人群特点的新型综合性精准防治策略。优化辅助生殖诊疗方案,出生缺陷胚胎诊断与阻断新技术、群体筛查适宜技术,孕产妇健康监测与干预新技术等研究;新生儿疾病病因学、筛查适宜技术与干预方法研究;卵巢、子宫、盆底、乳腺等妇女常见疾病的精准治疗新技术研究,“两癌”等群体筛查适宜技术研究。儿童肥胖、近视、孤独症、脊柱侧弯、龋齿等常见健康问题早期筛查、精准诊断与健康管理技术体系,个性化干预和治疗方案研究;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在儿童健康促进场景中的集成应用研究。探索细胞与器官衰老机制,寻找干预衰老的新靶标;开发老年健康智能监测技术,建立老年健康状态指标体系、衰老度量和失能失智预警技术。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等老年慢性病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健康照护等方面的技术与服务研究。支持以中医药基础理论为指导,发展中医药学技术、提高中医药临床诊疗水平和改良中医药特色优势疗法的科学技术研发活动。

附件2

2025年度遂宁市卫生健康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研究方向:                                    

所属专业:                                    

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                                    

协作单位:                                    

申报日期:                2025年   月        

预计起止年限:20 25 年     月至20     年    月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填写说明

1.文字叙述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

2.项目类别为:指导性项目。

3.研究方向:(1)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研究;(2)重大疾病防控研究;(3)常见多发病防控技术(特色技术推广应用)研究。

4.所属专业:需注明项目研究所属专业标准名称,便于分类评审和管理。

5.单位性质为:医疗卫生单位。

6.证件类型指: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

7.“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技人员的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核定;软科学项目不预算测试化验加工费和燃料动力费,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

8.文字叙述部分用仿宋四号字。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
依托科室项目类别
研究方向所属专业
是否符合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规定是否符合伦理规范
预计起止年限
项目申请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单位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申请负责人信息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职称
最高学位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项目组人数总人数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合作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分工
项目经费来源总经费(万元)
其中申请市卫健委经费(万元)
单位配套经费(万元)
其他(万元)
一、项目摘要(简述项目研究的意义、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之处和组织实施方式,800字以内)        



二、申报正文
(一)立项依据(阐明该项目研究领域内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结合临床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简述其背景、目的和意义。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二)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关键技术等(技术路线要清晰,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要明确)          
(三)研究的创新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研究可能科研成果及知识产权分析,结合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阐述其创新性,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相比的特色和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行性分析)        
(四)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五)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不得透露申请者单位和姓名信息)1.研究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尚缺少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六)组织实施及相关保障措施1.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           2.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及权益分配        
(七)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项目总体目标要明确,年度目标要合理和具有针对性)            



(八)项目研究人员情况
1.项目负责人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从事专业为本项目工作时间(%)所在单位
主要业务经历及近两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近两年科技成果获奖、专利情况(名称、时间、等级)    
国内外学术团体、专业学会、学术期刊任职情况    
近两年发表的主要论文(题目、刊名、时间)及主要论著    
国内外学习、进修情况    



2.主要研究人员
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从事专业为本项目工作时间(%)所在单位在项目中的主要工作



(九)项目经费预算
序号科目名称总预算(万元)其中:专项经费(万元)
(1)(2)(3)
1一、经费支出
2(一)直接费用
31.设备费/
4(1)购置设备费/
5(2)试制设备费/
6(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72.材料费
83.测试化验加工费
94.燃料动力费/
105.差旅费
116.会议费
12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3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49.劳务费
1510.专家咨询费
1611.其他支出
17(二)间接费用
18其中:绩效支出
19二、经费来源
201.申请从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
212.配套经费来源
223.其他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资金承诺书                     (单位名称)为                              (项目名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匹配项目经费      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货币资金。特此证明!                            申报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申报单位  
(十二)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遂宁市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一)存在未结题的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技项目;(二)以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相同或相似内容申报;(三)违背科研诚信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准则,违背科研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四)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五)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六)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七)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八)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终身取消遂宁市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参与人签字: 年 月 日申报单
(十三)项目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本单位已就所申报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各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不存在科研不端行为、违反科技伦理和虚假、虚高编报项目预算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遂宁市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遵守有关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一)存在项目研究人员虚假承诺情况;(二)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剽窃、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承担资格;(三)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四)违反伦理委员会审查程序规定,伪造、修改审查结果;(五)隐瞒违背科研诚信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要求的行为,不上报,不处理;不配合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工作;(六)推脱、拒绝或不配合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七)虚构、伪造科研成果、证件、协议书、审计报告等验收材料,或以实施周期外、不相关的成果冲抵交差;(八)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资格,追回项目(课题)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三年内取消遂宁市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十四)申报单位伦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十五)申报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 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十六)申报单位意见同意申报并给予经费支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十七)项目合作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十八)区(县)卫生健康委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十九)有关附件(作为系统的附件上传不放在正文中)1.医疗卫生单位伦理委员会出具的伦理审查意见;2.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提供相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3.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附件3
2025年度遂宁市卫生健康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类别项目负责人申请经费(万元)单位匹配经费(万元)合作单位项目参与人员(顺序与申报书一致)
姓名职称联系电话